商务部:外卖企业等需报告1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和回收情况
2020-12-01 10:40 来源: 互联网 浏览次数:3816
根据《办法》,一次性塑料制品包括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连续卷袋、塑料包装袋(含编织袋)、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饭盒、塑料餐具(刀、叉、勺)、塑料吸管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细化标准由国家有关规定规定,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动态调整。
商品零售场所是指为消费者提供零售服务的各类超市、商场和集贸市场。商务平台企业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交易双方提供网络商务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企业。外卖企业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外卖服务的零售、餐饮企业。
鼓励使用可降解塑料袋等可回收塑料袋。
根据《办法》,商品零售场所设立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使用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使用和回收情况。
商品零售场所设立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应当通过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和回收报告制度,向当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和回收情况。
商品零售场所设立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应当及时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和回收情况,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不得虚报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办法》,环保替代品包括纸袋、可重复使用的布袋、篮子和可降解塑料制品。其中,可降解塑料制品是指由可降解塑料制成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购物袋、包装膜、饭盒、餐具等。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和一次性餐具应分别符合GB/t38082和GB/t18006.3的要求。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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