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在黎智英的恐怖主义刑事记者案中的案件表证成立
2020-08-24 10:45 来源: 互联网 浏览次数:325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灾难负责人、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在2017年恐吓维多利亚公园的一名记者。案件於二十日在西九龙法院开庭,二十四号恢复审理。该名男受害人的同事出庭作证,李志英当天对该名男性受害人大喊大叫,表达了非常愤怒的表情(描述愤怒)。他立即把照相机转到胶卷上。法院裁定该案件初步证据确凿。
香港东方网(East Network)此前的一篇报道称,黎智英涉嫌于2017年在维多利亚公园恐吓一名记者,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审判持续了三天,审判以英语进行,法院早些时候下令两名主要控方证人匿名。
报告说:"黎智英曾获准以现金4000港元保释外出,但在保释期间不准离开香港。他曾多次向裁判法院及高等法院申请撤销禁止他离境的限制,但被拒绝。包括本案在内,黎志英有五宗刑事案件,共面临七项控罪,包括"刑事恐吓"、"组织及参与未经授权集会"等。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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