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秀云走进海淀,为青少年及家长开展“云普法”

2020-08-17 11:29   来源: 互联网    浏览次数:405

        在海淀区,有五个社区被称为"双零"社区试点单位。所谓"双零"是指该社区的工作目标是在辖区内实现青少年零犯罪、零谋杀。因此,法制宣传已成为社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北京市海淀法院的"北京法律游览厅"来到了"双零"社区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室,开展了生动的网上法制普及教育活动。

        

        最近,母亲法官"尚秀云以"让法律成为我们的信仰,努力成为一名守法的好少年"为主题,与青少年和社会上的父母就法治和暑期安全教育进行了网上交流,对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作了深刻的解释,并结合他们在少年审判工作中接触到的发人深省的实际案件,教育未成年人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更多内容,让我们看不起!

        

        首先,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如何教育未成年人学会健康上网,提高自己的网络素养?

        

        目前,未成年人受到不良网络信息的影响,网上侵权案件时有发生。这位13岁的初中生在南方发布了微博,班上的许多学生都关注他。在微博上,南、南连续发信造假北、北学生"考试作弊"、"奉承老师"等,导致学生产生误解,导致北方和北方的心理压力过大,导致轻度抑郁。在北方将南北向法院起诉后,法院最终认定,南南构成了一项名誉权的侵犯。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名誉权,第999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名誉权。"第991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995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犯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诉讼时效不适用于受害人停止侵权、排除障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要求道歉的权利。

        

        从本案中我们可以看出:第一,互联网不仅是法律的真空,法律不仅保护公民在互联网上表达的自由,而且保护公民不受网络言行侵害的权利;第二,在互联网高度普及的时代,要积极关注未成年人的网络违法行为,做好预防教育工作。第三,法治教育离不开道德教育。学会思考,为了别人,学生应该互相尊重和宽容,有矛盾需要友好的交流、谈判和解决。

责任编辑:fa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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