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0岁女童被害案相关民事诉讼判决:法院裁定赔偿128万
2020-08-10 16:52 来源: 互联网 浏览次数:212
8月10日,记者从受害女孩小琪的母亲兼律师处获悉,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对小奇一案作出民事诉讼判决,并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判处蔡壮军在辽宁省印刷媒体向原告小琪的母亲和家人公开道歉(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查)。
此外,民事赔偿部分还须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的母亲和家人公开道歉。蔡、庄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判处向原告赔偿1286024元。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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