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小区物业被立案调查,广告收益到哪了?
丰台区定秀金瑞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宏路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公用部件和公用设施而被查处,以后可能被处以200000元以下的罚款。律师说,该小区的公共收入应归所有业主所有,并单独核算。
位于丰台区丁秀金瑞家居小区,业主已居住六年,地面停车位已由物业公司租用,电梯房也已登广告,但由此产生的公共收入业主从未见过。
昨天下午,北京市住房建设委员会执法小组与丰台区房管局在定秀金瑞住宅区联合执法行动,执法现场发现,定秀金瑞小区的一些电梯房的住宅小区被投放在商业广告中,但物业公司没有得到业主的同意,也从未公布过电梯广告收入。
北京市住房建设委员会执法小组负责人说,北京宏鹿泽物业公司的行为属于未经业主同意使用公用部分和公用设施的情况。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关于"物业服务提供者挪用、侵占公共收入"的规定,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并处贪污、贪污两倍以下的罚款。如果调查属实,北京宏鹿泽房地产公司将在稍后阶段被处以5万元至200000元的罚款。
同时,物业公司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使用公用部件和设施进行经营活动所得的收入,奉泰区住房委员会按照规定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变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电梯广告、户外广告、自动售货机、快递柜。这些东西在住宅区很常见,但作为业主,你知道,它们背后的好处属于所有业主,属于社区公共收入。
该地区的公共收入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社会公共部门进行经营所获得的收入。什么是共同的部分?"民法典"规定,建筑分区内的道路由业主拥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道路除外。建筑物分区中的绿地属于业主,但属于城市公共绿地或明确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场所,归业主所有。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经营者使用业主共同部分产生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归业主所有。
具体而言,电梯广告、大门广告和其他公共区域广告收入;地区公共区域停车费收入;社区公共区域出租亭收入;使用社区公共支持设施,如体育场、游泳池、活动室管理收入;自动售货机场地费;快门入场费等,属于公共收入,应包括在所有业主的"钱袋"中。公共收入、停车费、停车费"。
这些年来,这些钱从哪里来、花在哪里的公共收入已经成为许多社区的‘混混’。惠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周钦华说,社区中许多以前的公共收入被混入房地产账户,由房地产公司或行业委员会管理,其结果往往是直接将公共收入直接放入代理人的"口袋",有时还会直接抵消房地产费用,导致业主与房地产公司或商业委员会之间的纠纷并不罕见。"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服务提供者利用共同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分别核算公共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