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重改造老旧小区:居住对于人民美好生活,是一个重要的条件!
目前,我国的城市化率已超过60%,城市建设的重点已转移到提高质量和提高效率的阶段,作为城市旧区的重要存量,全面推进改造是推动城市更新的重要动力。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住区改造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这一重大工程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
住有所居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投资超过10万亿元,年均投资约1.4万亿元,极大改善了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今后几年,继续发挥好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的作用,不仅将进一步推动实现人民群众从"住有所居"到"住有所居"的跨越,而且将为稳定投资增长,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提供重要支撑,实现惠民生,促发展的良性循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老旧小区改造是推进城市更新的系统工程,小区内市政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要与外部大市政体系对接,倒逼城市基础设施集约整合优化,推动现代化新城建设。
老旧小区改造既是城市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体现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老旧小区改造是城市更新政策的‘试金石’,改造的成功实施需要一个完整的闭环城市更新体系的支撑。要着力构建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市,区,街(镇),社区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统筹推进,形成整体推进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合力在组织实施,审批政策,规划政策,资金政策,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等方面,探索完善适用于存量更新的政策。 为维护改造成果,完善社区长效管理机制,可以使维护更新步入良性轨道,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建设科学化,系统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经历了世界上最大、最快的城市化进程。今天,从"增量扩张"到"存量更新",从追求"不"到"好"的解决,这不仅是积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推动老城区改造,促进存量优化,促进管理,完善制度,就一定能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使城市人民的生活更加方便、舒适、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