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拯救"烂尾楼:民生的痛苦,监督的耻辱
云南省昆明市的"不同幸福之城"的确不愧为这个名字--对幸福的美好期待,一旦"不同",人们难免会情不自禁地有一种混合的味道。
不久前,毛先生和他的妻子--"不同幸福之城"第四地块的所有者--从漆黑潮湿的地下室搬出来,住在这座清澈、透气但危险的破败建筑的顶层。据报道,一个多月以来,30多个家庭由于失业、租约到期等原因,住在这批破败的建筑物中。糟糕的尾楼缺乏水和动力,没有门窗,业主依靠电池和蜡烛照明,在建筑工地的水坑取水,在棚子里做饭,一个接一个地过着"城市吉普赛人生活"。
存钱买房本来是为了改善生活条件,但由于物业的不良结局,业主们买了没完没了的等待和无尽的麻烦。除了痛苦的经历,他们还承受着外界无法想象和体验的心理隔阂和生活压力。
此时开发商和监管层是什么态度?答案是,他们在等业主‘自救’",开发商贴出通知,"公司也希望与您积极合作,共同努力实现早日复工,并参考另一家幸福城一号,"5工地自救模式促进复工和房屋开工。"云南省住建厅一位周姓工作人员表示,"楼盘烂尾的根本原因是资金链断裂。"既然如此,业主与其拿钱租房,不如筹钱自救。按照开发商的意思,烂尾楼的收回关键本来就在于业主,开发商只是‘一起积极想办法’。更令人惊讶的是,如此荒唐混乱的逻辑竟然得到了房屋部门的证实。问题是,如果我们对开发商有信心,何必在困难面前采取‘自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因经济实力、手续不合法等原因不能按约定交付房屋,应向买受人支付违约赔偿金。根据合同,"其他幸福之城"4号土地应于2015年5月上交,但至今已被毁。现在不要谈违约赔偿,即使业主能顺利地住进他们买的房子,这要看他们的意志和自救能力而定,这难道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吗?业主要付房子的钱,也要自己收拾烂摊子,那么,开发商到底是做什么的呢?开发人员是否只"开发市场"而不履行合同?
情况似乎是这样的。开发商所涉及的问题并不大,但胃口并不小,通过挪用住房预支资金,在昆明开发了多处地方地产形式的新物业,而房地产无一例外地陷入了混乱之中。根据常识,只有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房地产预售资金才会全部进入开发商账户,这是避免"空手套白狼"的关键。但据业内人士透露,昆明"售前监管几乎不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昆明初期,由于城市建设运动导致房地产项目激增,开发商蜂拥而至,满布泥沙,导致昆明市场多达40多个项目。
他说:"在每幢破旧的建筑物后面,都有很多买家不能回家,无处可说。然而,他们不仅得不到应得的赔偿,甚至保护自己的权利也成了犯罪-因为他们经常向各级政府和住房部门反映这种情况,业主曾因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而被行政拘留。虽然他们最终冒了风险,在不便的情况下搬进了自己的房子,但当地的街道办公室、警察局、开发商和房产都张贴了告示,要求他们离开这座破旧的大楼。很难买到新房子,你既不能入住,也不能抱怨,即使你认为住在一栋糟糕的大楼里是运气不好,这些业主该怎么办呢?
当开发商和政府部门"自救"为唯一出路时,对业主来说其实是"自残",因为开发商非法经营,监理部门忽视了松懈的责任,业主已经遭受了巨大损失,美化业主群众资金美化为"自助",对他们来说显然是第二次伤害。"。
报告提到,鉴于政府先前的工作和自救计划的可行性,有关负责人说:"现在区委员会和区政府已经进行了专门研究,但具体工作没有向公众披露,主要考虑的是担心会影响下一步的工作。事实上,相关修复工作的机密性是"影响下一步处置工作"的核心因素。"盲目快速发展城市建设运动的"事业"导致了到处都是腐朽建筑的"果实"。最后,政府各部门和发展商扮演了甚麽角色,他们所受的惩罚又是甚麽呢?把所有的不良后果强加给业主,并要求他们自己清理烂摊子。这是一本"独一无二的秘密书"吗?
现在我们累了,不想闹了,让我们住在自己的烂尾楼里吧。"业主毛先生的愿望到了极点,这种沮丧的态度无疑是对有关部门的极大讽刺--人民生活的痛苦是监督的耻辱,如果我们不能给业主一句话,他们怎么配得上"幸福之城"这个光彩照人的名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