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年度汇算只剩9天!逾期将面临税务处罚并有损个人征信!

2020-06-24 16:04   来源: 互联网    浏览次数:759

 

接税务机关通知,华南理工大学仍有部分师生未完成个税汇算清缴,请尚未办理的师生务必于2020年6月30日前使用“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

逾期将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加收滞纳金且影响个人纳税信用!与您息息相关,请高度重视!

如何办理年度汇算,可先在这里查看

重 要 提 醒

逾期办理汇算清缴后果很严重!!!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滞纳金从超过缴纳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年度汇算的几个误区,请勿踩雷哦!

误区一: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均已缴税,不需做年度汇算了。

正解:您2019年已缴纳的个税只是预扣预缴,2020年6月前需重新汇算您全年综合所得(含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等),按综合所得适用税率重新计算全年应缴个税并多退少补。如您在校外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收入,或年收入达到12万元以上,需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查看个税汇算数据,以确认是否要进行年度汇算。

误区二: 我2019年度有劳务报酬,但汇算界面显示劳务报酬默认是0,查询导入后反而要补税,我可以不增加吗?

正解:劳务报酬属于年度汇算综合所得,按规定个人所得税APP上显示的劳务报酬如确认是您本人已领取的收入,必须列入综合所得进行汇算。

误区三:年收入12万纳税申报就是汇算清缴,我收入没有12万,不用做汇算清缴。

正解:自2019年实施个税新税制改革后,无需单独办理年收入12万以上纳税申报。但年度综合所得超过12万元且补税超过400元、已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纳税人需在每年3月至6月,通过手机个税APP对上一年度综合所得已预扣预缴个税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即使收入没到12万元,但预扣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后的应缴税额,也可以通过汇算清缴申请退税。只有汇算清缴期能申请退税,不要错过时机哦!

误区四:我已在个税APP上点击了申报,个税汇算清缴已经完成了。

正解:如您想确认是否完成汇算清缴,可以通过个税APP首页——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查看已申报记录,此处有“未完成”“已完成”“已作废”三个菜单,均可点开查看申报记录详情。如申报记录详情显示绿色的“已完成”标签,说明您已完成申报;如申报记录详情显示红色的“未完成”标签,则说明您存在未申请退税或未补税的情形。在未完成状态下,如您对已申报结果无疑问且存在退税的,请点击“申请退税”,如您需要补税,也请及时完成补税,这样才算100%完成个税年度汇算申报哦!



责任编辑: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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